(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本地区的群众工作,协调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反映社情民意,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对群众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提出建议并对信访工作进行评估,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开展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当地。
(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检查本地区的信访工作。
(五)整合群众工作力量,方便、快捷、高效地解决群众的诉求。
(六)协调督导信访事项的解决,突出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七)代理群众反映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涉事部门。
(八)对群众工作中涉及单位及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进行效能监察并提出表彰或追究的意见或建议。